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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合同

简介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产生的原因不包括? 1、对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理解和解释不同、支付工程款引起争议、在处理索赔问题时发生争议都是是建...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产生的原因不包括?

1、对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理解和解释不同、支付工程款引起争议、在处理索赔问题时发生争议都是是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产生的原因,不包括确定合同价时论点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工程合同产生争议的原因如下: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明确;缺乏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订立合同的形式不恰当;当事人一方利用自身优势强迫对方接受一些较苛刻条件。

3、第一是因为工程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要求很高,这就给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合同实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都要提高,才能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

4、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

5、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质、阶段、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按承包方式分类: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6、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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