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签订 > 正文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简介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差异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必须是个人;而劳动合同的...

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差异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必须是个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待遇不同。

2、《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

3、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职工。

4、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性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派遣合同性质: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5、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用工形式不一样。涉及主体不一样。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岗位不同。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

6、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性质不同,成立的劳动关系也不一样。

最新文章